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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承办法官,我们一定会及时向原告兑付货款!”10月10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紧密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庭前成功调解一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某合作社与被告某生物公司经商讨后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原告合作社提供土地和人工,被告生物公司提供种子和技术支持,由原告合作社种植某药材,被告生物公司予以回购。药材收获后,因被告生物公司未按约进行回购,原告合作社在沟通无果后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生物公司遵守双方约定回购已产出的650斤药材并赔付违约金。 因该案既为环资民事案件也为涉农案件,龙虎山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重视并全力调解。经详细调查,被告生物公司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但表示因资金紧张等原因导致暂无经济能力回购该批药材,希望待药材售出变现后支付货款。为确保解纷效果最大最优,承办法官一方面根据该院判前释法析理机制,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细致阐明法律法规和利害关系,引导双方以法为先、依法维权;一方面在查询该药材市场价值的基础上,积极劝导双方相互体谅、理性商谈。 经悉心普法和多轮调处,双方对立明显缓和、情绪趋于冷静,承办法官随即趁热打铁,重点围绕药材处理问题继续组织双方协商。10日下午,双方共同确认了该批药材的价格并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合作社将药材先行交付被告生物公司,由被告生物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向原告合作社付清所欠货款。协议确签后,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原告合作社将650斤药材当场交付被告生物公司,案件以双方握手言和的圆满结局告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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