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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浈江区政协原主席何益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益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金;“退而不休”,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利用其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使用林地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益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益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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