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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肇庆市委批准,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原二级巡视员,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单洪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单洪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单洪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肇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单洪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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