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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案时,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与相关部门一道,成功为该企业追赃挽损1343万余元。近日,黄石港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2003年至2021年,王某、林某在担任黄石一家药业公司质量部部长、财务副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公司中草药材采购期间,分别与供应商何氏父子合谋,通过虚增中草药材价格的方式,套取药业公司资金据为己有。经审计,在近20年间,4人内外勾结,通过虚假加价采购中药材套取资金高达1888万余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促进侦查机关、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去向进行核查,引导侦查机关对涉案人员及相关单位财产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通过对涉案人员及家属、律师释法说理,到目前已成功追赃挽损1343万余元,最大限度地挽回了被害企业的经济损失。
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源头治理。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受害企业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对中药材采购缺乏有效监管,存在明显管理漏洞。黄石港区检察院为此专门为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帮助该公司堵漏建制,对企业职工开展法治宣讲,助推企业健康发展。8月,黄石港区检察院对该公司进行回访发现,经过整改,该公司焕然一新。“经营状态也由亏损转为盈利。”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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