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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4年三季度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三季度,省公安厅组织运维专班对门户网站及公安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检,现将相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门户网站自查自检情况

  (一)持续压实责任,规范管理运维。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省公安厅结合《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组织技术专班对门户网站专栏进行整合优化,调整专栏1项,增设专栏2项。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更新不断线,信息采集不断档。召开三季度公安厅门户网站管理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梳理上半年网站建设运维及信息公开情况,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并将政策文件解读、意见建议征集、警民互动等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评估。

  (二)深化巡查自检,确保运行稳定。落实联合巡查机制,专班24小时不间断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自检,及时处理断链、页面无法访问、搜索引擎失效等问题。加强安全管理,组织运维服务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三季度,组织开展了2次IPV6全覆盖扫描、1次等保测评,开展安全专项巡查3次,抽样检查500余次,确保IPV6三级链接均达到100%支持率,等保达到三级标准,无安全漏洞。

  (三)规范信息公开,加强互动服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季度,转载重要信息60余条,回应重大舆情1次,发布警务动态信息11条,主动公开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0余条。聚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依托门户网站警民互动专栏,积极提供便民查询、问题咨询、留言回复等服务工作。三季度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咨询建议195件,通过厅长信箱收到群众信件209封,均及时流转办理和回复。

  二、公安新媒体自查自检情况

  (一)落实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三部署”“四清理”工作,定期拉网式排查账号动态,三季度,先后整合影响力低、粉丝数少、互动量小账号17个,关停运维不力账号5个。加强对各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的巡查巡检,三季度共自查勘误错敏问题5处,及时督促整改。

  (二)加强联动响应。落实“省厅全局统筹、市(州)专题推动、县区全时互动”三级统筹机制。全面落实集约化要求,构建以省厅为统领,市县公安政务新媒体为主体,蜀警小V为补充,融媒体平台为支撑的川警宣传矩阵,形成“公安首发、圈层扩散、立体传播”矩阵传播格局。

  (三)优化专栏设置。结合信息公开实际,在四川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开设#辟谣##警方通报##打拐##团圆#等专题专栏,并将互动服务纳入综合考评工作。三季度,公安厅本级各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正常,共计发布信息3.5万余条,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发布信息40万余条。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网站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保障,加强漏洞风险排查、安全值班值守,确保在重大节假日及活动期间信息和网络安全。从严落实数据安全巡查和防护工作,组织专班对网站平台数据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后台数据安全可靠。

  (二)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通过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有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形成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警民互动更加通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工作新格局。

  (三)规范新媒体运维管理。从严落实《四川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和《四川公安政务信息发布审校规定》,做到专人管理、专责运维,坚决整治违规外包问题。完善动态管控机制,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更名、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底数清晰,管理有序。按照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规范管理工作思路,推动内容、渠道、平台、管理等方面创新发展,并向政务服务领域拓展。

  

  

                                      厅新闻宣传处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388/2024/9/14/30baac6f852c4633b340639a79eb24d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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