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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全区政务服务机构依法提供无障碍社会服务。2024年6月,梁溪区9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49个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无障碍社会服务全覆盖。
一、明确监管职责,制发检察建议
2023年8月,梁溪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辖区政务服务机构无障碍社会服务供给不足,可能影响便民服务水平,希望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接到志愿者反映后,该院实地走访辖区9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8个社区便民服务站,并发动身为社区网格员的18名“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访其余121个社区便民服务站。调查发现,辖区所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无障碍社会服务供给不足。
为明确监管职责,2023年8月25日,就辖区内行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无障碍社会服务不完善的问题,该院邀请区行政审批局代表、街道代表开展磋商会,并就整改工作达成共识。
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增加无障碍社会服务内容,该院以此为契机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依法提供无障碍社会服务。
二、开展试点工作,确定整改标准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迅速制定初步整改方案,选取2家街道,分别确定1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1个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试点。试点单位均需设计打造低位服务台或无障碍服务窗口、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增设语音提示系统和手写板,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无障碍电梯、停车位、卫生间以及绿色专用通道等设施。
经过2个月的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7条,完善细节确保整改落到实处。2023年11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由老年人代表作为“无障碍体验官”现场感受无障碍社会服务优化提升后的新变化。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一致通过试点整改方案,认为整改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能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使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全域铺开整改,确保经济实用
为确保无障碍社会服务覆盖全部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该院将整改标准细化为3条9项。通过手语培训课堂等方式提升服务人员无障碍交流应对能力,提升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办事体验。2024年6月,全区9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49个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无障碍社会服务全覆盖。
为推进无障碍环境长效治理体系建设,该院会同辖区11个行政机关、残疾人联合会等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梁溪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无障碍发展格局。同时,该院延伸监督触角,持续强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将区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检察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该院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向无锡市检察院进行汇报,推动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目前,全市供水、供电、供气服务机构无障碍社会服务建设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