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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德县综治中心运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安隆德建设质效,隆德县综治中心从即日起正式启动运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公地点

  隆德县行政中心5号楼(隆德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

  二、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14:00—18:00)。

  三、受理事项范围

  1.接待来访群众,登记、受理、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工作。

  2.受理涉及婚恋家庭、邻里纠纷、征地拆迁、道路交通、土地流转、金融借贷、劳动争议、房产物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消费维权等各方面、各类型的矛盾纠纷。

  3.对适宜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的民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委托有关调解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予以确认。

  4.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公证办理等服务。

  5.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6.其他综治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

  隆德县信访接待大厅、隆德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隆德县公证处、隆德县法律援助中心)、隆德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隆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同步搬迁至县综治中心,城关镇综治中心、城关司法所与县综治中心合署办公。广大群众如有上述方面的事项需求,请到隆德县综治中心咨询、办理。如有疑问或咨询,还可拨打电话。

  隆德县综治中心:0954-6011634

  中共隆德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tzgg/202405/t20240510_86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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