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2024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7万人;不捕19.1万人,不捕率34.2%。共决定起诉76.1万人,不起诉18.6万人,不诉率19.7%。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0%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7.1万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4万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2万件次,监督采纳率98%。
3.刑事抗诉。提出抗诉330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900余件,占法院审结总数的78%。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000余件次,法院同期采纳率98.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1万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3万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3万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7万件。
(五)检察侦查案件情况。立案侦查1200余人,其中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00余人,机动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170余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7万件,提出监督意见650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1800余件,法院再审改变率91.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600余件,法院裁定再审后改变率97.4%。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万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万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1.4%。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3800余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9万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3万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万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80余件,法院再审改变率68.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0余件,法院裁定再审后改判率89.2%;同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400余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6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2%。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万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1.1%。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800余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6万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88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7万件。
(二)检察建议整改情况。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9万件,检察建议整改率96.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提起公益诉讼4200余件。法院同期一审裁判支持率99.7%。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7万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万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3万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5万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工作1600余次;开展法治巡讲7100余次。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80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3200余人和3400余人。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情况。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检察案件900余件,行政检察案件900余件(含反向衔接案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0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接收群众信访44.7万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29.7万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80余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190余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万余件,对3.2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全国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30.5万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4万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8.2万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2.6万件;民事、行政检察类3.6万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5万件;案件管理等其他类案件1.8万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