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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云南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目标,推进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林草产业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全省林草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2022年5月16日,云南省公安厅结合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制定发布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林草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
2022年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以坚果、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观赏苗木、木竹加工、林浆纸、林化工、草产业等10大林草产业为抓手的云南特色林草产业发展思路,并明确了发展的目标和布局规划。同时,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助推云南林草产业良性发展的工作合力,推动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执法的专门力量,承担着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职能职责。为推动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更好地服务全省林草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以打促防、以打促治,进一步规范严格执法,本着过罚相当的原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林草企业合法经营发展,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服务保障林草产业发展。
二、《措施》的主要内容
此次发布的《措施》共六条,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创新创造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涉林产业范围内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产品、冒用林草产业注册商标等行为,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扩大社会知晓面,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法加大权益保护。严格准确实施涉林企业经济犯罪刑事执法,强化林草领域合法权益保护和执法打击力度,既严厉惩治犯罪又防止过度执法侵害企业权益,保障好企业合法权益。
(三)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清扫盘踞在林草产业范围内的黑恶势力,净化林草产业良好的营商环境。突出公安机关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职能,以打促防,为林草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基础保障。
(四)积极构建法治环境。提升服务意识,通过强化与林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警企协作机制等措施,积极服务林草产业发展,通畅良性互动渠道,强化服务质量,积极构建林草产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三、公安机关与林草部门沟通衔接机制
目前,已经出台并在执行的云南公安机关和林草等部门沟通衔接的机制主要有:
(一)云南省公安厅与省林草局、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的《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二)云南省公安厅与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出台的《云南省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规范》;
(三)云南省公安厅配合省林草局修订并建立了《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四)云南省公安厅与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协作机制的意见》。
上述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进一步加强了云南公安机关与林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为协同防范森林火灾和其他涉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政策支持,为保护好云南的林草资源和生物多样,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服务林草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我省服务林草产业发展警企协作举措
针对如何助力我省林草产业发展,公安机关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在利企上下功夫。突出公安机关服务职能,坚持警企挂钩,建立局领导、所队长、社区民警服务企业联系制度,聚力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服务林业企业健康发展。
(二)在依法打击上下功夫。对工作中发现的侵害林业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在提升执法效率上下功夫。对涉林业企业案件依法快速办理,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和避免对林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