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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滨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惠民县人大常委会原三级调研员胡俊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俊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在工程承揽、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俊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俊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