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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案件这么上心,我们才能这么快的拿到工资。”2024年4月,江某某向于都县检察院打来电话,喜笑颜开的表示感谢。而就在两个月前,江某某和他的32名厂友还在为打工的厂房倒闭,34.88万元工资拿不到而烦恼不已。 2024年2月,江某某等10余人来到该院信访接待室,反映县审判机关怠于执行农民工工资,申请检察机关对县审判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接到案件线索后,该院立即启动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快车道”。经查明:2023年10月,经审判机关司法确认某服饰公司拖欠江某某等33名工人工资共计34.88万元,申请强制执行。审判机关经查封、扣押、拍卖机械设备等执行措施,因机械设备二次拍卖均流拍而执行未果,无怠于执行情形。
检察、法院办案人员,现场调解 县检察院在做好33名农民工安抚解释工作同时,依据法、检两院签订的《关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法、检两院商议推进本案执行。经执行法官、检察官多次组织农民工代表和某服饰公司协商,同意将机械设备变卖偿还所欠工资。2024年3月20日、4月24日,某服饰公司分两批将53台机械设备,以35万元的价格变卖给第三方公司。次日,江某某等33名工人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个重点领域,建立欠薪案件“快车道”,切实解决农民工忧“薪”事。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检联动,形成有效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2023年来,该院共帮助138名劳动者追讨欠薪11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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