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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华容检方破解“对敲”外汇谜团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绕开国家金融监管,境内资金通过“地下钱庄”秘密流往境外……近年来,非法外汇买卖不仅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中转移赃款的主要方式,还逐渐发展为职务犯罪、恐怖活动的“帮凶”。

  2019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以范某军为首的外汇买卖团伙采用跨境“对敲”的方式非法买卖外汇,先后与澳门赌客兑换人民币2亿多元……经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范某军、罗某秋、范某琴等10名被告人,被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同时,检察机关对帮助范某军买卖外汇的周某根和杨某龙、涉案的珠海地下钱庄经营者庄某德、韩某浩等4名漏犯进行了追诉,该案已开庭审理。

  检方引导侦查

  破解“对敲”谜团

  “该银行账户交易情况异常,很可能涉及非法交易……”2023年5月,华容区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时,被害人江某的银行账户中频繁出现大额资金流动,这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

  于是,公安机关对江某的账户流水进行分析,发现以范某军为首的团伙长期在澳门、江西南昌、广东珠海等地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线索。2023年6月,警方在南昌等地将帮助范某军买卖外汇的罗某秋、范某琴等8人抓获。

  “团伙中每个人充当什么角色,起什么作用,资金流向如何,是我们引导侦查时重点关注的方向。”承办此案的华容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收网后,该院提前介入,引导警方围绕该团伙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方式、资金流向、违法所得、上下游犯罪等情况展开侦查,以查清整个买卖链条上的犯罪事实,锁定犯罪证据。为准确把握案件证据和侦查方向,检察机关还与公安机关多次会商研判,分析解决侦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检察官发现,团伙主犯范某军长期滞留澳门未到案,无法明确涉案人员间的关系链,遂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迅速将其追捕到案。2023年8月,范某军与同案犯范某超在政策攻势和法律威慑下返回珠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9年我在澳门赌博时,就发现有人做换汇生意,比我开饭店来钱轻松多了。2022年9月,我在赌场输了40多万元,就下决心长期干‘这个’了。”范某军交代说,欠下巨额赌债后,他变卖了苦心经营多年的饭店,辗转于澳门各大赌场之间,企图以赌翻身。然而,十赌九输的范某军,最终走上另一条“致富之路”——与赌客非法兑换外汇,赚取汇率差价。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境内个人每年享有等值5万美元的便利化购汇额度;同时,银行对个人账户单日资金转账亦有额度限制。为逃避监管,范某军组织人员提供银行卡用于收取以人民币转账的赌资,再安排人取现,将人民币从江西运送到珠海的地下钱庄,通过“对敲”方式将境内人民币兑换成离境港币,转送给范某军等人。收到港币后,范某军、范某超在澳门赌场内与赌客兑换。

  跨境“对敲”模式买卖外汇,就是在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记者注意到,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在2023年12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是当前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表现,此类案件中人民币和外币一般不进行物理上的跨境流转,表面上看资金在境内外单向循环,实质上属于变相买卖外汇行为。

  两千笔“流水”

  两亿元资金

  2023年10月,范某军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被移送华容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涉案金额巨大、资金流向错综复杂,交易流水多达数千笔,尤其是缺乏境外的证据,如何准确认定犯罪金额成了一大难点。

  “我们认为应当建立以现有境内证据为主的证据体系。”在承办检察官看来,要厘清涉案资金链,需要根据涉案人员及关联账户的银行流水、出入境记录、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审计相关资金交易,再比对嫌疑人供述及辩解、交易对手证言等证据,分析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模式及交易账户间的关系。

  在对两千余笔交易流水进行对比印证、去重、排除其他用途后,检察官分析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模式及交易账户间的关系,一笔笔证据被核实、汇拢,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检察机关认定,2019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该买卖外汇团伙共与赌客非法兑换人民币2亿余元,其中范某军非法获利超过100万元。

  挖出地下钱庄

  追诉漏犯斩断犯罪链

  范某军团伙买卖外汇的人民币由境内人员取现而来,那他们是如何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的,外汇又流向了哪里?其中关键,就是在珠海通过地下钱庄将人民币变为港币。

  “范某军安排妻子罗某秋、妹妹范某琴等人提供银行卡收款取现,由其堂兄周某根、舅舅周某李将人民币现金运送至钱庄,用‘对敲’方式兑换成离境港币后,送到在澳门的范某军等人手中。”承办检察官介绍说,为牟取更多非法利益,范某军动员多名家庭成员参与了外汇买卖犯罪。

  2024年1月12日,华容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范某军等10人提起公诉。记者了解到,承办检察官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所处的不同地位,认定范某军为主犯,为其提供帮助的罗某秋、范某琴等人为从犯,并据此提出量刑建议;1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共46万余元。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诉意见,作出前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全链条打击,华容区检察院还对帮助范某军买卖外汇的周某根、杨某龙进行了追诉,并依法提出对珠海地下钱庄人员予以打击,该钱庄经营管理者庄某德、韩某浩随即被警方抓获。至此,这起外汇买卖案件的14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今年4月26日,该院对上述4名漏犯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该案已开庭审理。

   稿件来源:法治周末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6040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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