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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新型网暴“开盒挂人”背后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0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按键”伤人何时休?

  ——律师解读新型网暴“开盒挂人”背后的法律问题

  □记者 余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一种名为“开盒挂人”的新型网络暴力行为正悄然流行。近日,杭州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开盒”案件中,有100多名受害者是网络主播。一名“开盒者”在清明节时,到“被开盒者”家附近,焚烧对方的照片,并做成视频在网上发布。“开盒者”所谓的“作战方案”上面赫然写着“以开盒取乐”。

  根据定义,“开盒挂人”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是指不法分子恶意公开他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社交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煽动网民攻击谩骂。“被开盒者”的对象不局限于公众人物,也有普通民众,伤害也从网上延伸到线下。

  2023年11月,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对7类问题集中整治,“开盒挂人”被列在第一条。6月13日,央视新闻报道了整治“开盒挂人”新式网暴的新闻。

  本期热点普法记者邀请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腾云解读“开盒挂人”背后的法律问题,让广大群众一起学习法律知识,做文明上网者。

  热点回顾一:

  小李(化名)是某款网络游戏的忠实爱好者,经常在网上发布视频,分享自己的游戏经验。一天,他突然收到一位陌生网友发来的图片,图中标出他的照片和家庭地址,手机号也被作为一个“教育热线”公布在网上。

  问题①: 未经他人允许,在网络发布他人的个人信息,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苏腾云律师:我国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因此,若未经他人允许,在互联网发布他人个人信息的,将有可能构成违法。

  问题②: 发布哪些个人信息可能涉嫌违法?

  律师解答

  苏腾云律师: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除前述信息外,涉及公民的财产信息、账户信息、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应用程序的聊天记录等,均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个人、组织发布涉及能够体现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均有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问题③: 网络平台是否对随意发布的他人个人信息负有审核、监管的责任义务?

  律师解答

  苏腾云律师:我国从民事、行政、刑事多种角度规定网络平台的义务,根据《刑法》《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负有监管责任,需要对其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审核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止虚假信息、违法内容和有害信息的传播。这意味着网络平台需要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筛选和过滤,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内容。

  此外,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网络平台需要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并承担实名登记义务、发布审核义务和事先实时巡查义务。

  除了审核义务外,网络平台还需要对用户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管。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之义务。此外,网络平台本身即负有协助政府机关对网络空间进行整顿、管理的义务。

  由此,如果网络平台未能履行审核和监管义务,导致用户违法发布他人个人信息等,平台亦将有可能承担包括民事、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

  热点回顾二:

  某视频网站的视频制作者举报,有群体在境外平台有组织地煽动用户在线上公开其个人信息,还进行电话私信骚扰、网暴攻击、不实恶意举报等一列违法行为。

  问题①: 恶意公布他人信息后,“开盒”行为后还伴随着频繁骚扰、煽动网暴等行为,这些行为背后涉及什么法律问题?

  律师解答

  苏腾云律师:目前,我国已立法对公民人格权进行多方面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应体现从严惩治精神,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且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如果网络骚扰或网络暴力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则有可能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故伴随着“开盒”行为所产生的网络骚扰或网络暴力,相关行为人有可能违反包括《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在内的法律法规。

  问题②: 煽动者和被煽动者分别负有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苏腾云律师:作为在网络上故意发表煽动性言论,引发或加剧网络暴力行为的个体,煽动者的行为往往侵犯受害者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因此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煽动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等。若其行为严重的,则有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涉及行政处罚;更为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从而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

  另一方面, 受到煽动者影响而参与或实施网络暴力行为的主体,如果其也实施了网络暴力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名誉权、隐私权等,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若达到《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同样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热点回顾三:

  只要1000多元,就可以实现一个人在互联网上的信息裸奔。一些“开盒者”,把开盒变成了一门生意,提供专门的“开盒”服务,收取费用。

  问题①: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苏腾云律师: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将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除此之外,行为人需承担向受害主体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问题②: 如何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不被犯罪分子非法获取?

  律师提醒

  苏腾云律师:保护好我们的个人信息,要从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做起,例如,妥善保管好记录个人信息的文件、快递单、外卖单等,丢弃时对有关信息进行涂改等处理;在网络社交过程中,不要在互联网平台随意发布个人信息或供他人使用,特别是个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对于他人发送或网站中的网址链接、二维码、免费wifi热点,非必要不要点击和下载;对于应用程序提出的个人信息使用授权许可,谨慎判断,不要轻易同意。另外,发现个人信息遭泄露,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报警、起诉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

  如何治理“开盒挂人”这一网络暴力行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开盒挂人”等网络暴力行为,归根结底是无限膨胀的群氓之意,由此,更应该抓紧法律缰绳,让网络暴力不再是脱缰的野马。随着《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出台,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作为行政主体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情况监督检查;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则需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为用户构筑保护机制,优化投诉、举报程序,保障受害者的求助通道通畅。于个人而言,则需要做到不轻信谣言、不盲目跟风,更不得因图一时之快,而“人肉”他人。越多人有意识提高媒介素养,网络社会越可能清朗有序。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0703/44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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