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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日前,蒙城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在2024年“以案促廉百村行”暨《条例》解读宣讲动员会上说到。
今年以来,蒙城县纪委监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编印一部忏悔录、举办一轮‘以案促廉百村行’宣讲、编写一部警示录”的“四个一”活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条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本次“以案促廉百村行”共抽调县、乡两级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宣讲团,围绕《条例》内容,特别是“六项纪律”进行解读,分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及299个村(社区)开展宣讲,切实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本次宣讲让我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接下来,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会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学习,在熟练运用上下功夫,持续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城关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参加“以案促廉百村行”后说到。
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支部会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同时结合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举办“谈纪说法”大讲堂,邀请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新旧条款内容对照,对“六项纪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责任担当,以强有力的监督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在全员覆盖上持续用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规矩意识铭记于心。”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