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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湖北省检察机关召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会,总结前期改革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步深化、健康发展。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出席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莉主持会议。省法院刑二庭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参会。
会议指出,自2021年3月湖北省被最高检确定为试点省份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第三方机制运行有序,治理效果进一步彰显。但也要看到,当前依然存在第三方机制适用率偏低、有些案件适用范围和条件把握不准、彰显制度价值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案例不多等短板不足,需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自觉。深刻领悟涉案企业合规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好改革的时与势,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改革不断深化,切实发挥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涉案企业合规办案质效。把好入口关、把好监管考察关、把好处理关、把好监督关,准确把握涉案企业合规案件适用范围和条件,以全面合规为目标、专项合规为重点,严格落实审查责任,推动第三方机制实质化运行,精准适用刑事措施,准确区分单位和个人责任,稳慎探索重罪案件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防止以合规为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中立、专业、公正。
要进一步抓好改革重点,释放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效能。在遵循改革精神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要结合办案实际和形势对合规办案模式、合规适用环节等予以调整完善,全面适用第三方机制,依法探索第三方机制简化模式,推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深化诉源治理,充分释放改革效能。
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总结试点以来的工作经验,坚持行之有效的机制方法,加大指导力度,加强经验总结和案例培育,加强协作和保障,凝聚改革合力。
省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和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解读了省院与省法院会签的《关于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省院修订印发的《湖北省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规程(2024年版)》、省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印发的《企业常见合规风险及合规建设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会议还发布了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十堰市检察院、襄阳市检察院、鄂州市检察院、随州市检察院、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应城市检察院作经验交流。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省检察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全省经济犯罪检察条线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分院、林区院、派出院分管刑事检察的院领导、相关内设机构全体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介绍,截至2024年5月,湖北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771件,办案总量居全国前列,涉及446家企业、709名责任人员,切实督促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的轨道,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湖北合规改革工作经验入选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1件合规案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件合规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合规改革典型案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得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的品牌和名片。
稿件来源:湖北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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