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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云南省法院首个鲍卫忠群众工作法调解室在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勐库人民法庭挂牌成立。
鲍卫忠同志生前系沧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21年10月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他长期扎根我国西南边陲,对党忠诚、公正司法,为民族地区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他始终珍视民族团结,深入村寨普法释法,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佤山法治“老黄牛”。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鲍卫忠同志去世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云南省委追授他“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向他学习。2023年12月,中央宣传部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
近年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云南高院结合云南实际,在全省法院广泛开展“学习时代楷模精神,传承枫桥经验,做情系司法为民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将“枫桥经验”和“鲍卫忠群众工作法”深度结合,打造彰显鲍卫忠精神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鲍卫忠群众工作法调解室在临沧的成立,是云南高院支持临沧法院发挥英雄故里的前沿优势,学习时代楷模精神,传承“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具体举措,开启了临沧法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新征程。
下一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揭牌为契机,将鲍卫忠同志将心比心、“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每一个矛盾纠纷的化解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和云南特色,在鲍卫忠精神引领下,着力将临沧独特的边疆、生态、民族优势转化为法院发展效能,做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临沧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边疆稳固安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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