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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后的《条例》与2018年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近日,在雅安市芦山县纪委监委开设的纪检监察干部“审理微论坛”上,案件审理室主任杨晓丽结合办案经验,围绕办案过程中条规引用、证据调取等最新要求,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参会纪检监察干部就监督执纪实践中常遇到的“虚报差旅费”“公务接待”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一场别开生面的条例学习微课堂拉开了帷幕……
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后,芦山县纪委监委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由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牵头,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中的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等内容开展集体研学,精准把握违纪行为的内涵与外延。“审理微论坛”便是芦山县开展《条例》集体研学的载体之一。
“我们先自学,再带着问题与其他同志研讨学,这种‘学+研’的模式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学习不再枯燥,知识点也变得更加丰富立体,能够在今后查办案件过程中学以致用。”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徐晓伟介绍,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新旧条例的具体适用,编印了《审理业务专刊》,设置易错提醒、知识速递、有问有答、典型案例等5个篇章,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助推学用结合、见行见效。
同时,芦山县纪委监委依托党员活动室等党员教育阵地资源,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学共建活动12场次,采取“案例演绎+理论分析”的形式,组织青年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歧途》等警示教育片,并结合案例和条文法规进行理论探讨,引导党员干部学条例、明纪律、守底线,实现“强震慑”和“固防线”双重效果。
芦山县开展“联学共建”活动。(尹思羽 摄)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选取了查办的10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根据案例特点,设置“瞒天过海”“无中生有”“暗渡陈仓”等10个篇章,汇编形成警示教育读本《三十六计 廉为上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以案释纪释法,增强教育针对性震慑力。并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与国企公司联合开展“纪企聚清风 廉洁护初心”活动,组织县教育系统、县医疗系统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通过编印一批违纪违法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参观一次法纪教育基地、旁听一次职务犯罪庭审的“三个一”活动,让警示教育触及党员干部灵魂深处。
“我们采取领导带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部门联学‘四学联动’方式,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党纪教育。”芦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把纪律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经常抓、反复抓,一体推动纪律教育、纪律监督、纪律执行共同发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作者:程江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