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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适合联合执法的同一行业、同一区域、同一对象,推行跨部门、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云浮市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4月25日,云浮召开《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介绍《办法》的有关情况。
云浮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诗军出席发布会并就如何贯彻实施《办法》作介绍。市司法局局长黄志辉作立法说明,云浮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潘仲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孟刚出席,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云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炳权主持。
据悉,《办法》是全国首部规范涉企联合检查行为的政府规章,已于4月23日在云浮市正式实施,是自2015年云浮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一部政府规章,也是云浮先发先行打出加强行政执法协同体系建设的特色实招,充分体现了云浮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
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
近年来,部分领域接受执法检查次数过多,对不少企业而言可谓是“压力满满”。云浮市积极回应企业希望“减负”的呼声,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这种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涉企检查新形式法制化。
《办法》明确,“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日常检查中通过整合行政检查事项、优化部门协同与层级联动等方式,在同一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依法开展的联合检查。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之‘本’,是企业最好的‘黄金甲’。”王诗军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云浮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法治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提升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高质量发展的底盘愈加坚实。
据了解,云浮近年陆续出台了一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指引、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王诗军指出,云浮“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的做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云浮经验”。
他强调,接下来,云浮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248”战略目标体系和“365”竞标争先体系,始终秉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之所需、政之所向”,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要让联合执法工作既“贯通协同”又“各司其职”、让涉企执法监督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让接受政策宣传的群众既“听得清楚”又“听得明白”,努力让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彰显在各类经营主体的百业烟火中。
综合查一次将逐步成为常态
截至目前,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行清单制度已出台两批检查任务清单,涉及19大类,联动22个检查主体,涉及73个检查事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政策覆盖面正不断扩大。
黄志辉在发布会上介绍,《办法》施行后,如果企业已经接受了联合检查,除非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有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况,非经批准不会在当年再次对这家企业进行相同内容的检查。以后,综合查一次将逐步成为常态,单项检查为例外。
同时,《办法》鼓励使用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企业经营“远程把脉”,实现“不打扰”精准执法,并建立检查对象回访、企业联系点等制度,推动企业困难和需求及时回应、及时解决,让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潘仲明举例道,以往每个部门检查一家企业约需45分钟至1小时,一家企业至少需要数小时应对多个部门的不同检查。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后,约45分钟即可对一家企业提供38项全方位检查和综合检查意见,节省了企业迎接多部门多频次检查的时间和精力。“我们的监管模式逐步实现从‘多头查’到‘联合查’、从‘多次查’到‘查一次’的预期目标,初步形成‘部门联动,多域覆盖’立体高效的监管格局,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办法》旨在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检查,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松对企业的监管。”孟刚透露,相反,它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检查时更加精准、高效,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同时,这也要求企业自身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总之,《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的实施,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云浮市的营商环境将会更加优化,经济发展前景将会更加光明。”孟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