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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例行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集中展示和销毁活动,并邀请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仲裁委、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等单位参加。据悉,该活动已成为十堰法院“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活动中的固定内容,已连续开展六届。
“开展侵权假冒产品集中展示暨销毁活动,充分展示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大合力和坚强决心,也彰显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厉惩治知识产权犯罪的坚定态度。”十堰中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刘占省介绍道。
在活动现场,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过去一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并向市民逐一介绍了本次集中展示和拟销毁的产品名称,包括假冒“茅台”“剑南春”“国窖1573”等系列白酒注册商标的食品类商品;假冒“东风”“双飞燕”等汽车及其构件注册商标的机械类商品;假冒“六神”“舒肤佳”“纳爱斯”等洗护用品注册商标的日化类商品等产品。
“我是做销售的,我以为进货进的是真酒,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卖出去了,结果被鉴定是假酒,有没有责任?”在活动现场,一名经营者向市法院法官询问道。面对市民提出的问题,法官们均给了专业的解答。
“开展侵权假冒产品集中展示和销毁活动,让市民可以直观地感受到知识产权就在我们身边,从而加强警惕,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保护知识产权,我觉得很有意义。”十堰市政协委员贺先毕现场听完法官对涉案产品背后故事的讲解,由衷地说道。
近年来,十堰法院始终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同知识产权普法活动结合,既通过缩短办案周期,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方式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的惩治力度,又通过典型案例公开庭审、建立联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侵权假冒产品集中展示和销毁活动等方式扩大宣传,传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声音,不断提高市民、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文、图/秦楚网记者 何利 通讯员 赵琥 刘杨)
稿件来源:十堰市委政法委、秦楚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