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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反映杨某、阳某勇两位同志的问题不属实,现为他们澄清正名,希望两位同志能够正确对待失实举报,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我一度感到委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干劲,工作起来都有点畏首畏尾了,今天的澄清会议,就像是吃下了一粒“定心丸”,干工作也更有信心和底气了!今后我一定以更饱满的热情为人民服务,不辜负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安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阳某勇在失实澄清联合反馈大会上说道。
安岳县纪委监委到县人民法院开展失实澄清联合反馈大会。(马雍 摄)
此前,安岳县纪委监委收到被执行人反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某和执行局副局长阳某勇在其和前夫的子女抚养纠纷案中多次强制终止执行、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信访举报。因反映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安岳县纪委监委立即将该件交办给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核查。
通过与相关人员谈话、调阅案件卷宗,核查组发现事实与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安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该案的执行中并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而是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多次恢复执行。核查结束后的第一时间,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就督促县人民法院将曾某前夫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县公安局侦查办理,经过不懈努力,该案得以执行到位。
为避免干事者既“流汗”又“流泪”,安岳县纪委监委随即在县人民法院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公开反馈会议,为杨某和阳某勇进行现场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是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敢为”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安岳县纪委监委按照“会商+澄清+反馈”的机制扎实开展失实举报澄清工作,为12名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大胆干事创业,实现了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精准把握政策、确保澄清工作有效开展,该县纪委监委还制定了《安岳县纪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澄清正名适用情形及程序要求,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提供依据。
“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定期对失实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召集承办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对开展失实澄清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确属诬告或错告的不实举报,按程序报批后由承办单位以召开澄清会议或者发放澄清告知书等方式予以澄清。”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道。
为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县还适时开展澄清正名“反馈+教育”工作。一方面,对于予以失实澄清的信访件,对实名反映人再次进行详细反馈,同时倾听反映人意见及建议,对匿名反映的采取召开阳光反馈会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核查结果进行反馈,避免因反映人不知晓核查情况而重复反映的情况。另一方面,该县还结合纪检监察干部“一线接访”活动,广泛宣传检举控告受理范围、诬告陷害惩处措施等,不断规范检举控告秩序,积极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既要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及时为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更好地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推动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和严惩诬告陷害行为同向综合发力,决不让担当者受委屈、让诬告陷害者侥幸得逞,切实维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作者: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