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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紧扣厅党委“1488”总体思路要求,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作出公安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交好福建公安新答卷”为主题的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强调、再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年内,厅党委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30余次。二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和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法治福建建设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福建警察学院和公安培训学校法治理论教育体系,先后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2场次。三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举办全省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示范班,分批组织全省市县公安局长、政委以及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培训;分别举办全省公安法制部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和全省公安机关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不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带头厉行法治,当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李建成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并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厅党委议题进行学习;为全省公安机关民(辅)警上党课,带头示范领学、推动落实、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席“6.26”禁毒普法宣传活动等普法活动。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厅领导及厅属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反复宣讲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于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带动广大民警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全力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厅党委立足法治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完善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公安队伍自我革命,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铁军。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一是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加强和改进公安立法工作、持续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效能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作出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监督委作用。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办公室作用,落实警种部门定期向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执法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总体把控,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
(一)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优化户政便民。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大型用工单位集中地在企业内部投放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高技能引进人才办理户籍业务“绿色通道”。实现福州都市圈居住证互通互认,并拓展至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平潭五地全域,受益群众达200余万人。同时,加快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有效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二是持续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恢复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访友等事由的护照审批和赴香港旅游和商务签注等,推进港澳台签注制证权下放,深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便利化应用,为多名重点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紧急出国境商务人员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服务。三是持续优化交通管理服务。推动在全省中心城区建成多个“24小时自助便民车管所”,受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业务5万余笔;投放高频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便捷车驾业务办理;推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一日通”,减少群众往返次数。优化调整城市货车通行管理政策,通过取消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限制、取消皮卡车进城通行限制,推行“交管12123”平台网上核发进城电子通行码等措施,进一步方便企业货车进城。
(二)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推进护企安商“亲清八闽”“一品牌、三机制、五层级”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预防企业经济犯罪机制,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设立经侦警务联络站102个,及时收集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为企业纾困解难。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警企联调机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和“千长挂所、万警进万村”活动,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二是畅通涉企法律监督救济。强化立案法制审核,严把立案标准;依法快速办理涉企案件,防止久拖不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开展查封、扣押、冻结工作;进一步规范异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努力营造普惠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破除影响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正本清源”。
(三)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建立多维接报警服务。在原有电话、短信、异地110报警等接报警服务基础上,推广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多媒体报警服务平台应用,创新拓展微信/支付宝报警、视频报警、校园/公交车“一键报警”、二维码门牌扫描报警、技防报警等方式,建立完善更加立体、多维的接报警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在不同场景下的报警需求。二是拓展交管业务线上办理。深入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共线上办理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共1178.8万笔,占比79.6%;交通违法923.7万笔,占比68.7%;核发货车进城电子通行码10.6万辆次,同比上升663%。三是扩大治安(户政)业务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应驻尽驻”原则,实现80项治安(户政)类事项全面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确保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基础上,保持数据同源发布。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制度体系建设。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福建省反走私社会治理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条例》《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修改)》《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修改)》等4部地方性法规列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并成立工作专班,力争2024年提请审议《福建省反走私社会治理条例》。二是深入推进公安执法改革。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改革方案,不管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各警种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出台《福建省公安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抓好全国扫黑办“十件实事”为契机,健全完善常态运行机制,强化上下联动、警种协同,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公安提示函作用,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二是严打食药环违法犯罪。以“昆仑2023”专项工作为载体,组织开展“食安8号”、食品“两超一非”、生态环境“清水蓝天”、卷烟“闽剑2023”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工作,首创“三挂三督”工作机制,食药环领域部督案件全破,打击成效位居全国前列。三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展“云剑”“拔钉”和打击涉诈洗钱等专项行动,有力守护百姓钱袋子。
(三)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优化执法方式方法。推行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机制,积极落实行政案件“掌上快办”,推行柔性执法措施,让公安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规范强制措施适用。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刑事强制措施适用,规范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严格保障人权。三是持续提升执法监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整合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数据资源,持续升级改造执法监督平台,设置智能监督模型、图片智能识别判断点等项目,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四、持续深化社会治理体系能力建设
(一)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鼓励民警学法考证热情。大力推动各级“带长干部”带头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率先垂范,做到应考尽考,带动广大民警参加考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3年,全省129名民警通过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66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管理。制定出台《福建省公安厅公职律师管理使用办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厅公职律师工作,保障公职律师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我省法治公安建设的职能作用。三是推进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制定《福建省公安机关专家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构建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政校企局”四方培养模式,大力开展法治人才库建设,推动各地公安机关与福建警察学院开展合作交流,为引进培养一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锚定目标方向。
(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持续做好信访工作。围绕“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建机制、强基础”目标,持续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年内,李建成副省长先后8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带头下访接访群众,阅批信访件,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良好局面。二是积极实施多元调解。借助“平安办”“联席办”机制或以预警建议、公安提示函等方式加强矛盾纠纷有效调处,做到发现在早、通报在先、处置在小。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建新派出所创推“警地‘三联’协力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三是主动建模预警防范。实体化运作市县两级基层基础管控中心,开发矛盾纠纷调解派出所标准件,通过智慧社区警务平台主动摸排矛盾纠纷,创新构建模型,预警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有效防范重大案事件发生。
(三)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宪法宣传。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普法。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养,不断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增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强化特殊群体普法。关注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省中小学校以“云宣教”等方式观看交通安全、禁毒等主题宣传教育课,发放《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校园安全教育手册》《妇女儿童防拐防骗手册》等宣传资料,不断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意识。抓好老年人普法宣传,将“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相结合,采取现场宣传、文艺演出、培训讲座、视频动画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教活动,有效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全省公安机关共举办老年人现场宣传活动1300余场,精心制作宣传视频80余部。
2023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和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少数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树得不够牢靠,个别民警运用法治思维稳妥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24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对标对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持续完善公安政务服务职能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强化学习培训,为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不断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