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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市斗门区委原书记周海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海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项目引进过程中把关不严、失察失管,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协调用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海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海金开除党籍处分;由珠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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