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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三无”船舶立法、政策制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4 来源: 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各风险评估机构: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及《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省委政法委起草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一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5日,报名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1号南渡江大厦605室。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全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一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报名要求及材料(密封装入档案袋)

  (一)报名申请书(无特定模板);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需提供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范围相符);

  (三)能提供了解船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重大行政决策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学者或专家(需提供成员名单及个人简介或证书、擅长科目介绍);

  (四)能够按既定时间配合开展工作,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需提供机构信用档案、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五)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工作经验或近三年业绩表(需提供相关评估经验、案例);

  (六)报价情况(需提供各项工作经费测算,明确具体支出项目明细)。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

  联系人:蒋第二,18876810298。

  特此公告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news/tongzhigonggao/show-51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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