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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物流订单标明“拒收” 偷偷将货物拿去变现 公司主管私吞297台手机货款获刑

发布时间:2024-01-14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物流公司在例行巡查时发现,陈某某所在的营业部有两百多个购买手机的订单被“拒收”,但却没有一个手机退回。这一查,就发现了“猫腻”。日前,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物流公司运营主管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1月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1月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陈某某是一家物流公司营业部的运营主管,他在工作中发现,某电商平台每月都为内部员工发放优惠券,当月不用便过期作废。

  如何让优惠券物尽其用?陈某某打起了优惠券变现的主意,他从网上联络了多名电商平台内部员工,让他们先用优惠券买下手机,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送货至陈某某所在的营业部。陈某某收到手机后,利用其运营主管的权限将订单标注为“拒收”,暂不支付货款,等到把手机拿到专卖店销售后,再利用后台权限将订单修改为“签收”,支付货款,从中赚取优惠券差价以及配送费。陈某某借此赚取不少外快。

  因陈某某迷上了网络赌博,赚取的“外快”大部分被其拿去赌博。随后,物流公司巡查人员发现陈某某所在的营业部存在明显异常。经查询,陈某某承认自己将“拒收”的297台手机销售后拿去赌博,欠下200余万元货款无力归还。

  2023年6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襄州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该物流公司了解到,陈某某除了货物配送外,还负责监管异常订单,有权修改异常订单状态。陈某某正是利用了担任运营主管的职务便利,长期、大量自行修改订单签收状态,达到侵占货物的目的。2023年7月,襄州区检察院对陈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物流公司在运营管理、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了检察建议。当地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黄忠 通讯员李佳佳 张晟斐)

   稿件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5411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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