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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中国式现代化湖南法院大讲堂第四期举行。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应邀作专题报告。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主持。 王树义教授以“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治”为题,围绕什么是美丽中国,为何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何为生态文明、为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我国主要的环境问题,以及加强环境法治,助力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透彻分析了环境法治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意义。 郭正怀指出,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能动司法、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理念,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注重司法联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切实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行动自觉,在实现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司法实践中展现湖南法院担当。 会场 广大参训干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美丽中国建设这一重要战略目标的理解,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立现代化审判理念,努力提升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湖南高院在家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及院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聆听报告。各中级、基层法院,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西藏山南两级法院干警通过视频聆听报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756/97/13325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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