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法治观察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河北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17日9时至8月21日17时

  二、资格复审方式

  采用线上审核方式,各位考生将所需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档,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至专用邮箱,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命名(如“xxx-省公安厅文印中心xxx岗位”)。上报材料请附材料清单。

  邮箱地址: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岗位请发至hbjyzp@126.com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请发至42663237@qq.com。

  联系电话: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0311-89653226;

  其他事业单位0311-66991011。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

  2、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携带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以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另外,考生在参加面试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接受复查。相关材料原件存放在考生档案中不便携带的,可以携带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予以证明。

  四、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否则视作自动弃权。

  2、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复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入闱资格,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考生。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联系。资格复审过程中有关疑问可致电或发电子邮件咨询。

  

  

  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3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576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