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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调包网购手机一案,永定区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悉,2023年7月初,张某某通过抖音认识并添加一名微信号为bo3334XXXX的微信用户,并与其约定好按照货到付款的方式以7200元的价格购买一部Phone14 Promax手机。7月15日,顺丰快递员将手机送达张某某永定区家庭的收货地址,张某某在快递员面前当面拆开包裹,拿出包裹内手机,并提出验机的要求,随后其在快递员的陪同下将该手机拿上二楼接入电脑进行验机,验机时趁快递员不注意使用一部事先准备好的iPhone14
romax模型机调包后,以货物与实物不符为由,拒收包裹。
快递退回寄件方后,寄件方拆包验收发现寄回的是模型机拒收,之后申请理赔,经协商后由速递公司赔付寄件方,而张某某将被调包后的手机占为己有,随身携带使用。
同年9月20日案发,民警接到快递公司报案后,将张某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并查获被调包的Phone14 Promax手机。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吴卫兵 郑慧)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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