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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司机都有过违法停车被抓拍或者被“贴条”的经历。殊不知,停在路边不动的违停车辆也有可能被定上事故责任!近日,莆田市公安局秀屿交警大队东峤中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事故。
10月20日21时许,林某驾驶车牌号为闽B5***R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莆田秀屿东峤镇上塘村道由银都产业园往上塘石雕城方向行驶至龙吉顺公司路段时,碰撞了张某停放在路边的闽B5***8号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致林某受伤及一部苹果手机损坏、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秀屿交警大队东峤中队民警现场勘查发现,林某无驾驶证且未戴安全头盔途经肇事路段,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违反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两方驾驶员都因他们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当事人林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停车无规矩,也能酿悲剧!切莫为图一时方便,而做出这种不文明的举动,忽略了他人的安全。
(陈静 陈琦 林泽雄)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