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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快钱出借银行卡,并帮助犯罪分子取现获利!近日,经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官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2022年10月份,官某某看到“高薪兼职”广告,通过联系上家得知出借银行卡能获利,于是提供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及密码、手机等支付结算工具给他人使用,卡内流入资金100余万元。其中,关联到网络诈骗被害人李某等13人被诈骗资金共54万余元,官某某非法获利2500元。尝到甜头后的官某某将这个“赚快钱”方法分享给好友,好友告知他这是犯罪行为。官某某虽有些害怕,但经不起“高额回报”的诱惑,此后不仅提供银行卡,还帮助上家将某被害人转入其名下银行卡的被骗资金14万元取现、购买黄金饰品,获利1500元。
(詹晓黎)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