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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按约定支付赔偿款。
据悉,在福建某食品公司芋头加工生产车间务工的罗某,于9月28日晚加班期间被芋头切割机器所伤,致右手背掌挫裂,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其住院治疗费已由福建某食品公司支付。因双方就其他赔偿费用未达成一致,罗某将福建某食品公司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对双方有利的最优方案,遂通过仔细查阅卷宗,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以“以和为贵”为切入口,分别站在原、被告双方的角度耐心释法析理,减轻彼此对抗情绪,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同时为双方当事人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曾春华)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