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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下午,长宁区人民法院针对区内互联网平台企业集聚引发涉平台诉讼纠纷高企的阶段性突出矛盾,发布涉平台纠纷诉源治理白皮书。
长宁法院供图
白皮书显示,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长宁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平台纠纷39268件。从纠纷类型分布来看,平台纠纷主要集中在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类纠纷。知识产权类纠纷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达80.06%,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次之,占比为15.27%,主要涉及平台治理、在线争议处理衍生纠纷、在线预订酒店、机票服务类纠纷。
近三年,长宁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平台纠纷类型和数量主要与辖区平台企业的业务类型、总量和市场地位有着密切联系,纠纷涵盖直播网购、在线预订、知产纠纷、平台法定义务履行、平台内纠纷争议解决等多种类型,且具有纠纷主体多元化、纠纷跨地域性、纠纷内容类型化等特点。
白皮书分析,面对平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纠纷激增、平台责任争议、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治理挑战,人民法院在运用司法裁判为平台确立交易和管理规则之外,应积极推动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的平台纠纷诉源治理大格局,共同督促平台企业切实承担起平台公共管理责任,支持调解等非诉讼解纷力量发挥矛盾调处功能,为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创建规范、有序、公平、诚信的法治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