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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每年的11月20日是联合国发起的国际儿童日,旨在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近年来,网络犯罪及网络沉迷等现象呈现向低龄化蔓延趋势,为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协同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治理,长宁区检察院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扎实开展“清朗守护 e心未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工作,围绕打击、防治、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长宁区检察院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网络犯罪分子常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特点,对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益实施侵害。在一起诈骗案中,某网上二手交易平台以出售游戏账号为由多次骗取未成年被害人钱款,后该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通过积极追赃挽回未成年被害人经济损失。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为未成年人带来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针对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依法开展监督,致力于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络环境。
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某视频网站发布的部分电子烟测评视频未对未成年人作出观看限制或提示,存在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风险。该院立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要求下架相关视频并全面自查,并对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良行为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诱导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现象,长宁区检察院持续开展监督预防,引导未成年人预防网络沉迷,形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
不久前,该院“宁萌护未”微信小程序收到一名家长举报称,某网络平台商户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接报后,该院第一时间会同区网信办多次磋商确定治理方案,督促平台关停所有恶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业务的商户,对平台商户经营游戏账号租售业务增加实名制购买功能,阻断诱导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渠道。该院还联合公安机关、社工、学校、家长,对有网络沉迷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制定靶向行为干预方案,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行为自控能力,戒除网络依赖。
此外,该院还积极扩大“朋友圈”,推进未成年人网络综合保护。目前,“宁萌护未”微信小程序已进驻上海首家“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云”和“上海长宁”APP,广泛收集、梳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线索;同时,联合区网信办等部门推动属地5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承诺书,聚焦网络欺凌、隔空猥亵、网络诈骗等方面,要求相关企业在涉未成年人网络风险信息识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及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侵害预防等方面作出承诺,充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为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该院还以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及防护为重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和社会热点,开展网络法治普法活动,推出《网上冲浪别翻船》《当小红帽“网”遇大灰狼》等5门网络法治课程,均获良好社会效应。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各类网络法治普法活动20余次,受众超过5000人次,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将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施行为契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激活诉源治理“一池春水”,为“少年的他们”撑好网络“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