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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8月31日至9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在天津日报、“津云”新媒体平台、市公安局网站全文公布了《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修订草案)》和《关于重新制定<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在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意见建议26条。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乘坐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方面,也征得群众在日常出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具体建议,反馈结果随文附后。天津市公安局会同天津市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等,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吸收了合理意见建议,对《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修订草案)》作出修改完善,不属本规范调整范畴的意见建议已全部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运营企业,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11月23日
《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表.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