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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违约金说赔就赔,小心!这可能是一种购房陷阱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地段好、价格优

  有内部渠道

  不用摇号就可直接选购

  如若不成功

  中介还承诺退还房款并赔付违约金

  天底下竟有这等好事

  这是遇到了好心中介

  还是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

  近期,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指控张某某虚构有渠道购房的事实,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情况下,以先赔付违约金的方式欺骗被害人继续签订合同,继而骗取购房款达人民币97万余元。

  【意外之喜】

  房子没买成,中介还赔了100万违约金!

  2021年2月左右,被害人胡先生看中一套位于本市的房产,遂在附近找到一家中介咨询情况,当时负责接待的是中介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张某某。张某某告知胡先生想购买的楼盘是新盘,已全部售罄,但是自己手上还有其他房源,并推荐了另一套房产,售价1000余万元。张某某表示这套房源虽然已经出售了,但其可以通过销售经理操作变更权利人,只是需要支付较高的中介费。因胡先生对该套房产比较满意,遂于同年3月签订了购房委托协议,并支付了70余万元中介费,同时张某某还在合同中约定,若购房失败将支付150万元违约金。过了一段时间,张某某告知该套房产目前无法购买,并愿意将中介费连同100万元违约金返还给胡先生。同时,还会继续为胡先生寻找其他房源,未付的50万元违约金可以直接冲抵第二套房屋的购房款。

  

  胡先生在陆续收到部分钱款后更相信张某某会全力为自己寻找合适的房源。那么事实果真和胡先生想的一样吗?

  【惊喜连连】

  心仪的楼盘突然有了房源

  在张某某退还钱款期间,其突然告知胡先生之前相中的楼盘有房源了,系内部工程抵押房,房屋权利人是建造该房屋的包工头朱某某,不需要积分,目前非常抢手,如果不抓紧时间付款就没机会了。

  

  为了顺利购买到自己心仪的房产,胡先生在尚未全部收回170万余元的中介费及违约金时,就当即同意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照张某某的要求先行支付了400余万元的定金。之后张某某建了一个购房群,将所谓的房主朱某某、开发商经理李某某拉入其中,商讨购房网签手续,看到房主和开发商都在群内,在聊天过程中张某某甚至还帮其谈价,降低了房屋总价款,胡先生对张某某更是信任,却不知自己已经一步步走入骗局中。

  【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切都是自导自演的骗局

  到了约定日期,张某某突然表示房屋更名手续尚未完成,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同时还与胡先生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如果2021年10月15日前未完成网签手续,便支付房屋总价(800余万元)20%作为违约金。但到了同年10月张某某仍然一拖再拖,每次在群里约定好下一次网签日期,到签约当日张某某总是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于是胡先生便到售楼处确认该套房产情况,这才得知张某某出售的工程抵押房根本不存在,且该套房产已经出售,产权所有人也并非是群里的朱某某。

  

  胡先生在得知真相后联系张某某,张某某表示该房源确是其虚构,但承诺会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在胡先生几经催讨,张某某陆续返还210万余元后没了下文,胡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审阅案卷后发现,其实整个买房过程就是张某某设下的骗局,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小博大”型诈骗套路。张某某利用被害人购房急切的心理,在第一份合同履行时,以主动违约并赔付违约金的方式获取信任,接着诱骗被害人继续签订第二份合同,以此骗取大额购房款。

  购房者应提高防范意识,通过中介购房时一定要核实对方是否取得授权,要实地察看房屋,核查房屋权利人情况以确定房源真实性;不要轻信所谓“内部渠道、快速购房”,在未规范办理购房手续时不要急于付款,避免掉进“房财两空”的陷阱。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86/u1ai1668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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