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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高原大地,景色依然壮观,处处呈现平安和谐的景象。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时光荏苒,使命赓续。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雪域高原持续焕发光彩?西藏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答卷。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西藏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以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抓手,积极践行“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的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优化调解机制,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高位推动,执行决策有力度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召开区党委常委会、区党委平安西藏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等会议,对全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安排部署、高位推进。
2022年5月,西藏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对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平安创建活动进行了法规层面的规范和调整,走在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的前列。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是我区有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区党委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为建设平安西藏,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市级综治中心7个、县级综治中心7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691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综合服务管理平台)5519个,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676个,配备调解员4.2万余人。近五年来,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8万余件,调解成功3.9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党建引领,夯实基层治理的政治基础
2022年5月11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决定》,山南玉麦边境派出所成功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活力,最根本的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使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
西藏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基础。拉萨市提出了“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布局;山南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执行机制,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基层社会治理中,注重从“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村振兴专干及联户长、社区工作者、退役军人等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打造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团、律师团、师资团、志愿者团“四支队伍”,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村主任、村(居)法律顾问的“三法队伍”。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各项工作正确方向。
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在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成为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点线面结合,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9月22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区在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工作中,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模式。面上,坚持“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联动,层层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乡镇(街道)和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线上,专业调解有序推进,组建医患纠纷、法院诉前、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十三大系统、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行“三官”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点上,多元调解全面铺开,创建“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室”等一批品牌调解室,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行业调解为依托,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全区法院系统持续致力于源头减量、“三进”强基、多元增效三项重点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探索新时代西藏特点的“枫桥经验”。积极发挥退休法官余热,返聘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挂牌成立了全区第一家个人调解室“索朗调解室”,成为返聘退休法官参与调解的成功范例。今年2月,林芝市波密县法院打造的“扎西曲加调解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十大最具特色法院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8件238人,同比分别上升312%、159%;发放救助金411.15万元,同比上升159%;司法救助率达6.09%,同比上升515%。”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检察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努力把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法治化工作轨道。
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有力推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公安机关落地生根。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工作要求,通过全面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理得好”。截至目前,全区有5个派出所荣获“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打造“金融纠纷调解室”“网络纠纷调解室”等行业专业领域品牌调解室,及“工地流动调解工作室”“警民一家亲调解工作室”“王英文调解工作室”等一批特色调解室和个人调解室。深入开展区市县三级金牌调解室、调解员创建评定工作,先后对自治区级金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进行表彰、授牌,强化宣传推广,发挥品牌效应和先进典型的传帮带作用,努力打造雪域高原“枫桥经验”。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自治区级金牌调解室27个、金牌调解员30名,品牌建设成效明显。
日喀则市全面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机关聘用法律顾问28家、村(居)法律顾问3044名,培养法律明白人5254名。
那曲市把安多县扎仁镇公安派出所打造成为全国首批100家“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之一,成立了“朗扎调解室”“雪莲花调解室”“老村长调解室”等享誉全区的品牌调解室。
西藏银保监局不断拓展普惠金融覆盖面,夯实安全“零事故”良好基础,实现风险隐患“防范在先、化解在小”,有效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良好局面,让全区群众共享金融发展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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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高原大地落地生根,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藏、法治西藏,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