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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只是出借个人银行卡给朋友收取赌博款项,谁知会导致6人被骗,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日前,东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沈某朋友以收取网络赌博款项为由,向其借用个人银行卡使用,并承诺事后带沈某到高端酒吧消费作为回报。没想到,沈某仅出借个人银行卡供朋友使用1日,便导致6人被骗,涉案金额达65. 3万元。
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借其名下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沈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林淑艺)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