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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不上交 平安不出事 服务不缺位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长垌派出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探秘
在云雾缭绕的金秀大瑶山主峰圣堂山山麓,一栋栋淡黄色的小楼错落有致,点缀在绿水青山间,如同散落在群山中的宝石。这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
近年来,金秀县公安局长垌派出所以“派出所主防”为牵引,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充分发动社区干部、族长、寨老等力量加入义警队伍,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防、法治宣传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结合瑶族同胞“结老同”传统,联合瑶族代表组成“瑶老同”巡防调解队,推行“1+1+N”模式,在景区内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2022年,长垌派出所获评全区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微服务”温暖瑶胞
金秀县公安局长垌派出所位于大瑶山腹地,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是典型的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派出所”。20世纪80年代,该所成立。当时,长垌乡还没有自来水,民警只能到河边挑水。当地瑶族群众知情后,自发行动,用10多天时间在派出所院内挖了一口6米多深的水井,为民警解决了吃水难题。为表达感恩之情,民警将这口井称为“思源井”,意思是要饮水思源,牢记为民宗旨。
在这种精神的熏陶下,长垌派出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根据大瑶山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推出符合山区瑶胞的线上、线下、山上、山下“四位一体”服务新举措,用“思源井”甘泉般的服务滋润老百姓心田。
——大力推广“互联网+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建立7个“警民直通车”微信群,通过微宣传、微服务、微调解、微调度、微破案的“五微”工作法,实现线上与线下的良性互动。
——推出“五个一点”服务措施。“五个一点”即办证窗口民警上班早一点、下班迟一点、上门多一点、效率高一点、态度好一点,特别针对因山区交通不便造成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主动采取电话预约、送证下乡、上门服务的方式,不断优化便民措施。
长期以来,长垌派出所民警主动下到瑶村瑶寨,热情上门为全乡的老人办理身份证,还免费为他们拍摄长寿照、全家福,并精心配制相框。
民警在“思源井”旁接受思想教育。
“石牌律”化解纠纷
6月10日23时许,网格员黄金丽打电话报警,称平道村村民庞某醉酒后殴打妻子。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联系当地的瑶老一同前往调解。因庞某夫妇都是瑶胞,民警按照“石牌律”上的和为贵、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等条文,向他们讲夫妻恩爱的重要性以及酒后闹事的危害性,希望庞某改正错误。
经过民警和瑶老的调解劝导,庞某夫妇重归于好,并表示今后会多沟通多交流,好好生活。
对于各族群众因民俗、民风差异等产生的矛盾纠纷,长垌派出所主动探索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根据瑶族传统文化和瑶族山村处理矛盾纠纷的做法,充分利用“石牌律”化解瑶胞之间的矛盾,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在此基础上,长垌派出所指导培训瑶族村寨的“石牌头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使民族传统文化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独特作用,既体现法律的权威性,也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惯,得到广大瑶族同胞的好评。
2021年以来,长垌派出所共调解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27起,其中通过“石牌律”和“石牌头人”化解疑难矛盾纠纷17起,调解成功率100%。
“瑶老同”守护平安
长垌派出所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厚植于民族团结工作始终,结合瑶族同胞历来有“结老同”的传统,针对辖区旅游景区多,且多在瑶族聚居区的特点,联合瑶族代表组成“瑶老同”巡防调解队,推行“1+1+N”(1名民警+1名警务助理+N名“瑶老同”)模式,在景区内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案事件处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在春节、国庆节等人流量大的节日,民警与“瑶老同”巡防调解队一起,通过车巡+步巡的方式开展巡逻防控,对辖区内的景区、民宿、银行、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巡逻,及时发现、查控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针对辖区山多林茂、森林覆盖率高的特点,长垌派出所将“瑶老同”纳入林区治安管理行列,使之成为护林信息员,常态化进村入寨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护林行动,建立具有大瑶山特色的巡查巡护、防盗伐防捕猎机制,林区违法犯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8年以来,“瑶老同”巡防调解队参与救助失联“驴友”7批103人,协同处理涉民族团结及旅游纠纷107起,协助处理案件34起。2021年以来,长垌派出所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均为来宾市最低,景区游客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全区第一,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