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法治观察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湖北省三个基层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湖北省三个基层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三家单位入选。三家单位的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三联三清”综合解纷工作法、“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分别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武昌区人民法院院长邓永清、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党委书记杨敏、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所长陈娟作为先进典型代表参加会议。其中,陈娟作为全国三名基层代表之一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11月7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了载誉归来的三家基层单位的代表。

  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

  及时高效化解大量劳动争议纠纷

  “6日上午,当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全场响起热烈掌声。总书记向代表们挥手致意,同大家亲切交流并合影留念。”11月7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院长邓永清接受记者采访时,仍难掩激动。

  邓永清说,有幸受邀赴北京参会,倍感光荣、深受鼓舞。“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更是对全省政法战线主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勇于担当作为的肯定。”

  为便捷、高效、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武昌法院联合武昌区总工会,选派专业审判法官、引进专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安排专项经费、建立专门工作制度,共同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及多个驻企工作站,创新实施“诉前调解+要素式审判”“示范审判+批量调解+司法确认”等方法,及时、高效化解大量劳动争议纠纷,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和用工企业双方合法权益。

  自2019年8月武昌法院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以来,累计诉前调解成功劳动争议纠纷1255件,诉中调解成功劳动争议1175件,有效推动劳动争议依法化解。

  “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坚持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导向,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为加快建设先行区积极贡献武昌法院力量。”邓永清说。

  “三联三清”综合解纷工作法

  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仙人渡镇‘三联三清’综合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荣誉沉甸甸的,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关心指导、精心培育,得益于全镇干群的团结奋进。”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党委书记杨敏受访时说。

  老河口市仙人渡镇针对矛盾纠纷多样、遗留问题较多、房屋征迁和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突出等问题,在实践中总结创新矛盾纠纷联排摸总量“清底”、联调去存量“清仓”、联防联控增量“清源”的“三联三清”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仙人渡镇连续10年无命案,荣获全国文明村镇、湖北省美丽城镇省级示范乡镇等称号。

  统计显示,该镇探索建立的“三联三清”综合解纷工作法,3年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5起,调解成功率达97%,守护了一方平安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永远在路上,通过学习全国优秀地区的先进做法,也感受到差距和压力,今后将以清零再出发的心态和状态,再接再厉,踏实工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杨敏说。

  “合议共管”预防化解

  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

  化解合同纠纷300余起

  “我为能代表广大基层政法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交流发言而感到光荣和自豪。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强大动力,一如既往地努力探索创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深入人心,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所长陈娟受访时说。

  向阳湖镇地处城郊,水域林地资源丰富,农林经济十分活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合同纠纷频发。为更好地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咸安区司法局联合向阳湖镇,创新推行合同纠纷“合议共管”机制,实现合同纠纷“去存量、遏增量、防变量”效果。2021年以来,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共化解合同纠纷300余起,挽损200余万元,增加集体收入近千万元,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纠纷的发生,司法成本大为降低。

  所谓“合议共管”,就是充分发动群众,民主议、共同管,运用法治化理念实施专业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农村合同矛盾纠纷。其重中之重,是把好合同关、公章关、制度关等“三关”。

  当地一村庄的一口鱼塘属5个村民小组集体共有,村民胡某私下与5个组长签订了10年鱼塘承包合同,村民则反映面积不实、价格过低。向阳湖司法所审查发现,合同存在大量问题,且未经过群众公开评议。紧随其后,向阳湖司法所配合镇综治中心认真研究资料,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证,一个湾子一个湾子走访,一个当事人一个当事人反复沟通。20多天里,他们走访了上百户群众,召开了十几次屋场会,终于达成了共识,化解了积怨,为村集体增收近百万元。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3/2023-11/09/content_126941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