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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委组织部签收村社巡察重点问题《交接单》……”近日,永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召开了市委巡察发现重点问题交办会,向7家职能部门现场集中分类交办了十五届永康市委第四轮村社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
针对本轮村社巡察发现的问题,永康市委巡察办坚持两手抓,除了向镇(街道)党(工)委和被巡察村社党组织进行“双反馈”外,还梳理制定了重点问题清单,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交办,层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凝聚巡察整改合力。
这是永康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持续抓好省委巡视指出“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问题整改的举措之一。
加强巡察整改,是提高巡察监督质效的关键所在。为确保村社巡察成果“颗粒归仓”,永康市委巡察办在坚持常规反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向职能部门集中交办的新模式,确保整改工作不走样、不敷衍。根据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全市面上情况的排查,按照省委巡视的整改模式和要求,从制度设计和执行层面系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做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举措等“四个明确”,指导推动镇村两级的巡察问题有效整改。
“收到集中交办的问题清单后,我们将对照清单开展整改工作,推动整改方案措施化、节点化、责任化,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永康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构建立体化巡察整改工作体系,巩固问题分析成果,永康市委巡察办以抓好交办压实责任为导向,构建“三色分类三步督办”整改闭环机制,针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别标识绿色、橙色、红色,按照问题整改困难程度分类交办上级责任领导,由上级领导攻坚整改、督办破难,实现重点难点问题提速解决,巡察整改抓实抓细抓到位。
“相关问题整改方案要先经过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再报分管市领导审核,然后将整改方案向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汇报,经过四套班子讨论后确定。”永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村社巡察发现的28项重点问题已转化成28份整改方案,颗粒化分解成108个整改措施。
整改期间,永康市委巡察办还同步建立“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市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制度,做到整改问题一月一汇总一报告,动态了解整改进度,强化对问题整改措施的动态跟踪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进度问询,全时段、全过程、动态化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工作滞后单位及时跟踪督促。
“要坚决防止‘后半篇文章’沦为‘纸面文章’。”永康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改期后市委巡察办将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相关部门、镇(街道)整改情况及重点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访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通报,不断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永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