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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部手机,刚用没多久就出现卡顿的现象,拿去官方检修,官方售后告诉我这是山寨机!”李某气愤地说道。新机摇身一变成为“山寨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近日,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2022年10月,李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售价比官方便宜许多。购买前,店主陈某某向李某承诺,发货的手机系全新、未拆的正品行货。然而使用没几天,李某发现手机经常卡顿,并且出现闪退、死机的状况。怀疑自己买到了“山寨机”,李某便将手机送到官方授权服务体验中心进行鉴定。
经官方鉴定,该手机系重新组装、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李某通过网购平台与陈某某沟通无果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司法机关。经查,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间,陈某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从市场上低价购买某品牌二手手机和假冒配件组装后,通过网店以全新正品手机的名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50余万元,陈某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退出个人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予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或者授权的专营店等渠道购买,切不可为贪图小便宜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同类产品,若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和线索,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仙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