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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市首例全链条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人民币三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罚金。
经查明,2020年6月起,被告人庄某某租赁缅甸邦康某酒店六、七两层搭建诈骗窝点,并以高薪报酬招揽被告人王某某、柯某某等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庄某某还在该酒店开设食堂和小卖部,为诈骗团伙提供后勤保障,通过当地势力提供的安保人员管控诈骗团伙成员出入,并对接当地“水房”提供转账洗钱服务。
2020年7月起,被告人庄某某还将上述酒店七楼场地租赁给被告人陈某某、林某某开设诈骗公司,陈某某、林某某先后拉拢“大舅”“阿杰”(均另案处理)等人为股东,招揽三十余名员工对境内居民实行电信网络诈骗。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诈骗集团涵盖股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小组长、聊手、后勤保障,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目前已查明该集团涉案资金300万余元。霞浦县检察院对以上17名涉案人员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实现全链条打击。(霞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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