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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在石家庄市公安局井陉矿区分局贾庄派出所,受害群众屈某十分高兴地从副所长白增手中接过了在10多天前被盗的电动自行车钥匙,并对办案民警表示深深的感谢。
9月1日10时许,屈先生买完菜回到家里,因为大意,忘了拔电动自行车的钥匙。大约半个小时后,屈先生准备出去办事,才发现电动自行车不见了。一开始他以为是家里人骑走了,可问了一圈,结果令其大失所望。虽然车不太新了,但是给他出行带来了不便,随后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了警。
贾庄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副所长白增和民警李政远立即到实地进行了调查走访。通过查看附近公共视频进行仔细甄别,民警发现一个身高约1.7米左右、体型较瘦的年轻男子有作案嫌疑。9月4日,办案民警及时出击,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这名男子被抓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过程。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其盗车的原因竟然是找一辆与自己之前丢失的电动自行车相似的“替代品”。原来这名男子8月中旬想到石家庄找一份工作,临行前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放在了一家烧烤店外,可等他回去却发现车不见了。因为害怕家里人知道丢车的事,他没有报警,寻思着找一辆成色相当的电动自行车推回去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此举已经触犯了法律,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