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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陈某与朋友聚餐喝酒,其间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后,骑着二轮摩托车回家,不知道骑了多久便失去了意识。等陈某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完全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原来,当晚陈某准备回家时意识模糊,骑着车没开多远便摔倒在马路边上,幸得路人看到报警。交警到达现场拨打120将其送医,同时抽血做酒精鉴定。
经鉴定,陈某血液里的酒精浓度为230.59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方明源)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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