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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年纪也很小,就把他的钱先拿去花了,想着反正我爸妈还会给我。”2023年初,因涉嫌诈骗再次到案后,这个才20多岁出头的女子肖某这样对警方说。
打折订购酒店?钱款全被花光
时间回到2018年元旦期间,留学生小李假期在上海一KTV认识了彼时还不到20岁的女孩肖某,二人加了好友,也经常一起出来吃饭玩耍。不久,肖某向小李透露,自己在某旅游公司有认识的朋友,可以帮忙以较低的折扣预订海外酒店和往返机票,小李刚巧4月份打算去国外旅游,遂托肖某帮忙订票。
1月到2月间,肖某先后以酒店房间订金、机票费、手续费、押金等等名目向小李索要了4万多块钱。而小李却始终没有等到酒店和机票订单,肖某则一直推脱,后来干脆失联。
此时小李已经回国外读书,只能辗转联系上肖某的父母,肖某父母在退还数千元后告诉小李,他们也联系不上女儿,家中生意刚刚破产,无力向小李还钱,遂也将小李拉黑。
2019年底小李回国后才到派出所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同一时期肖某除骗了小李,还以同样的方式骗了多名被害人,在另外几人报警后,肖某已在几个月前因诈骗罪刚被判处有期徒刑。
沉迷高消费生活,大好青春为荒唐“买单”
2023年初,肖某出狱后不久,在父母的鼓励下主动投案,交代了她骗小李钱款的事实。“我确实认识一个朋友可以代订酒店,我在朋友圈里帮她发广告。”肖某说,“但从小李那里拿的钱我没用来订酒店,钱都让我吃喝玩乐花了。”肖某表示,自己当时在上海没有工作,但沉迷高消费购物,也是酒吧、KTV的常客,平时都是向父母拿钱,“小李后来要我退钱,我确实向我爸妈要了4万块钱,但我没给他,自己又花完了,再后来我就不搭理他了。”
“在监狱服刑的这几年我深刻地反省了自己,出狱后目前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就职,靠自己的力量赚钱。”肖某告诉检察官。而案发后在父母的帮助下,肖某已向小李退赔经济损失。
但迟来的反省改变不了当初犯罪的事实,虹口区检察院审查本案后认为,肖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本案经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肖某判处刑罚。
对肖某来说,19岁时因错误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而走上犯罪道路,之后几年的大好青春在狱中度过,为自己的疯狂行为“买单”。
检察官提醒:年轻人,走向社会要先学着自立,不要试图一直指望父母。消费也应当量力而为,生活应靠自己的双手创造,以骗取他人钱款的方式解决花销无异于饮鸩止渴,沉迷享乐的虚无也实现不了人生真正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