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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账目不公开,我们啥也不知道,心里就没底。现在好,全部公开了,大家心里也亮堂了。”近日,我们在阳新县白沙镇开展“三务”公开等日常监督时,听到村民们感慨道。
群众的欣慰,还要从我们此前查办的一起信访举报件说起。
年初,我们收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白沙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璩某不公布国家惠民政策、私自享受的问题。
“要查清事实,给群众一个交代。”在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究会上,镇纪委书记胡新星说道。
随即,我们调取了该村“三务”公开信息,仔细查看村公示公开栏及其内容、项目等关键信息,并到镇财政所等部门调取了相关资料,了解该村财务账目。同时,还与村干部、村民群众座谈。
“党务、村务信息都是最新的,财务也是按规定一季一公示,镇财政所、民政办相关材料显示,村里的低保、临时救助等资金,都是直接打入当事人账户,走访时也没有群众反映璩某相关问题。看上去,这是一起不实举报。”对案件分析研讨的过程中,核查组产生了疑惑。
正当核查陷入僵局时,镇财政所反映了一条重要线索,该村于2022年底更换过一次宣传公示栏并有报账凭证。“是不是因为更换公示栏导致账目公示不及时?”抱着这样的怀疑,我们重点核查这段时间村里的账目。
果然,该村决定拆除更换宣传公示栏时,因正逢年底,各项工作忙碌,一直拖到今年初,才将新的宣传栏安装到位,而举报件正是发生在这段新旧宣传栏交替的“空白期”。
“年末大家忙得团团转,哪有精力顾得上宣传栏的事?”璩某觉得非常委屈。
“法律赋予了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的权力,及时公开村务是村干部的基本工作职责。”我们对璩某进行了严肃批评。
“这些年,常有群众反映村干部侵占村集体‘三资’问题,但经过核查,很多不是那么回事。问题在哪?就是因为有些干部漠视群众知情权,你越是不公开,群众就越会怀疑。”看到璩某的脸红到脖子根,我们继续说道。
“胡书记,是我思想有问题,对群众监督不以为然,以为只要我们账目没问题,早公开晚公开都没问题……”在我们的思想教育下,璩某低下了头。
最后,核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三务”公开不及时引发的信访举报件,璩某不存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问题。最终,镇纪委给予了璩某提醒谈话处理。
以案为戒,举一反三。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部分村确实存在村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为此,我们下发了《“三务”公开目录》清单50余份,督促全镇38个村建立橱窗式公示栏、设置村务巡察员。同时,定期组织村纪检委员开展日常监督业务培训。如今,村级纪检委员、村务巡察员参与“三务”公开等监督已成常态。以前,白沙镇本级月均受理信访件3-5件,现在降为月均仅1件,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村务公开是村民了解村务的窗口,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村务公开等村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开展监督,用好基层监督力量,推动打通村务公开“最后一米”,真正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让每一名群众对村组事务都有本“明白账”,真正让群众心里“亮堂堂”。(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