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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审结一起因追讨非法资金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

发布时间:2023-07-30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跑分”团伙起内讧 数罪并罚获实刑

  闽侯法院审结一起因追讨非法资金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

  (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叶水清) 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一起“跑分”团伙为追讨非法资金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

  2022年8月至9月,小雄(化名)、小坤(化名)在明知他人从事非法资金走账的情况下,仍参与协助非法资金转账。小雄、小坤等人组成“跑分”团伙,使用“卡主”小黑(化名)、小玲(化名)(另案处理)的银行卡,进行刷卡、手机转账,同时让“卡主”配合刷脸,最终14.5万余元不明资金被转入小玲的银行卡,其中包含4名被害人被电信诈骗款7万余元。2022年10月15日下午3时左右,小雄、小坤在“跑分”过程中,因怀疑小黑侵吞上家转入其卡内的1.5万元,遂将小黑控制并转移到偏僻处进行殴打、捆绑,以拍裸照方式进行侮辱,直至当晚9时才离开,经鉴定小黑的伤情为轻微伤。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雄、小坤从事“跑分”犯罪活动,通过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为上游违法资金转移提供帮助行为,后被查实部分资金来源于电信诈骗,两人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小雄、小坤因在“跑分”途中未收到上家转来钱款,怀疑其中一位卡主小黑私自侵吞非法资金,将小黑控制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对小黑的人身安全造成侵害,属于共同非法剥夺小黑人身自由,两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小雄、小坤有期徒刑二年及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跑分”是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犯罪分子专门利用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广大群众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收付款码等出售、出租、出借他人,这些行为可能会沦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帮凶”,同时还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728/33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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