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滨湖街道文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某任职期间,在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取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好处费。市纪委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这则通报一经发出便在洪湖市全市人民及党员干部中引起广泛讨论,这也是洪湖市纪委监委坚决向漠视群众利益亮剑、纵深推进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洪湖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职能定位,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挖细查、靶向施策,监督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细落实,做实专项整治工作,以有力监督推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截至目前,洪湖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2个,批评帮助和处理人数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人,追缴资金211万余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该市纪委监委及时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大排查。第一时间制定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与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要求职能部门按期移交问题线索。通过“洪湖清风”微信公众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在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各牵头责任单位围绕各自行业领域整治内容开通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拓宽线索来源。
“针对基层点多面广、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通过横向联合、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方式,不断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见效。”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单位整治推进力度不大、工作举措不具体、工作成效不显著等问题,及时反馈通报、督促整改。
为管好群众身边的“小微权力”,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织密基层监督网络。构建“市纪委监委统筹、牵头部门抓总、参与部门配合、派驻机构全程监督”的协同工作机制,按照“一专项、一方案、一专班”的工作思路,督促牵头部门结合具体实际,梳理整治重点,细化制定项目子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工作职责。同时,健全会商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等对各自负责工作分析研判,查找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履职尽责、群众反映集中、案件查处等方面突出问题,确保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置。此外,创新监督形式,加强“组组”联合联动,将分散在派出纪检监察组“点”的力量串联成“线”。
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必须强化队伍建设,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292个村(社区)设立村级纪检委员,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的“前哨”作用,打通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通过纪检委员日常监督,及时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同时,督促乡镇党委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财政、司法、统计、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基层腐败每减少一分,群众的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基层办案力度,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痛点难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精准发力,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胡瑶倩)
下一篇:"躺"在抽屉里的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