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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法院深化四项执行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7-17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聚焦司法需求,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化四项执行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3年1月至5月,新收首次执行案件2838件,执行恢复案件341件,保全案件1366件。

  规范案款发放管理,高效兑现胜诉权益。2023年1月至5月,海门法院执行局累计发放执行案款2859笔,465601715.98元,无一错付,到账后平均发放时长仅5日。该院执行局充分认识执行案款管理的重要性,将执行案款管理作为执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担当,多次组织、发动、指挥执行案款清理及发放工作。执行指挥中心切实承担起案款管理职能,全面加强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监控,把握关键环节,建立执行案款到账预警提醒机制,规范案款管理工作。对于执行案款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完毕的案件,实行反向审批制度,由局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后入卷备查。对于暂不具备发放条件的,查明延缓发放的法定事由,进行类型化、具体化分析,并提出清理方案,督促尽快完成审查、分配等工作,排除发放障碍。对权利人反映存在混用、拖延或迟延发放执行款等情况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存在故意拖延、消极执行导致执行案款发放存在重大失误的案件,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今年以来未发生超期发放问题。

  开展个人信用修复,推动个人破产重整。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固定期限的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两年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海门法院可以予以修复。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仅承担物的担保责任,且配合法院处置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该院提出书面修复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屏蔽失信信息。

  组建建企执行专班,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执行局中层“一线”攻坚,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分管院长、执行局局长牵头分别走进中联世纪和欣乐建筑,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与建筑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直面企业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对于“执转破”等重点案件,由执行局局领导担任审判长,直接参与案件办理,有效提升“执转破”工作效能。执行局坚持全局工作“一盘棋”,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开展理论学习7次,青年干警沙龙2次,形成贯通指挥中心、承办团队,每一位执行干警均参与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格局。学习中要求每一位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既严格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设身处地统筹安排,尽量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因案施策,因企施策。

  全力兑现民生权益,服务大局温暖民心。聚焦拖欠工资、医疗侵权、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赔偿、追索抚养赡养费等涉民生重点案件,坚决落实“三优先”执行要求,把握轻重缓急,依法分类处理,通过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实现涉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促进民生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2023年1月至5月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6件,为农民工执行到位金额1298万元。交通事故案件38件,执行到位金额269万元。涉抚养、赡养费案件109件,执行到位金额146万元。主动树立排查,定期对已收未结涉民生案件梳理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对于涉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因案施策,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2023年,海门法院执行局已开展五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4月26日开展的“护信民生·守信社会”专项执行行动,抖音、视频号全网直播大执行活动关注人数超22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一次有效执行”工作机制贯穿于涉民生案件执行全过程,通过“一次有效执行”团队高效运转,提高实际执结率,降低终本率,海门法院执行局2023年1月至5月实际执结率位居南通法院第2名,终本率位居南通法院第1名,为涉民生案件快速高效执行再提速,高效兑现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群众的执行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优化救助流程,及时发放救助款,确保执行救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3年1月至5月共救助涉民生案件申请人13人,发放救助资金10.8万元。

  下一步,海门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以公平公正的执法、尽职尽责的担当、高质高效的服务,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应有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nantong/202306/t20230629_88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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