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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006年,龙田镇人薛美顺在上薛村购买村民土地30余亩用于房屋建设。然而薛美顺在购买土地时并不具有当地村民身份,也并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所建房屋属违章建筑。而薛美顺在建设房屋时,切断村庄水源为其所用,排放污水污染水源,影响了整个上薛村的环境建设。
上薛村村民对此苦不堪言,在此后十余年里多次向有关单位进行举报、投诉。终于,在2019年11月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薛美顺2006年8月违规建成的1栋14层钢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6111.29平米的房屋做出没收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薛美顺不服故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依法作出维持复议的决定。后薛美顺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复议机关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超过法定期限,属于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质影响,故驳回薛美顺其他诉讼请求。薛美顺不服,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判决撤销一审法院行政判决;并撤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判决作出后,相关行政部门忽视薛美顺违法取得农村集体土地并违规建造别墅的不争事实,只因此前做出没收的处罚行为存在程序违法就不再追究对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另作任何其他处罚,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2022年11月22日我单位接到上薛村村民的控告书,在控告书中村民详细反映了薛美顺违法违规兴建别墅,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该违法行为以经过诉讼程序调整为由,不再对该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处理,致使该违法行至今尚未受到法律的规制。为帮助村民解决问题,我单位就此事多次致函福清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福州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单位也就此事进行过回复,但都未能实际解决问题、对薛美顺及其违建别墅作出处置。
2023年5月16日,我单位收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回复,回复称:“经查,该宗地位于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占地面积约20.58亩,该宗地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设,我局于2018年9月将线索移送至福清市公安局,我市公安局对我局移送的薛美顺土地违法案件的侦破结果未最终函告我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声称材料已移送至福清市公安局,并要根据市公安局的结果作出处罚,然而我单位致函市公安局核实情况时,却迟迟得不到对方回复,案件进展至此停滞。
截止发稿之日,福清市公安局和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都再未对此事有进一步的回复。薛美顺违法占地、违规修建房屋已有十余年,自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执法部门程序违法后,相关部门对违法者不再判处任何其他的处罚,对其彻底地放任、纵容,这样的行为是典型的不作为,令百姓寒心、令群众失望。有关部门的推诿行为更是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为了解决群众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我单位将持续关注此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本网编辑部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