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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在微信上从某金店销售处购买了上万元黄金,几经催促对方却只邮寄发来一个空盒子。事实上,金店销售张某早已离职一年,谎称有黄金低价售卖只是为了骗钱。日前,该按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张某判处刑罚。
刘女士平时有购买黄金的习惯,几年前在门店认识了某知名黄金品牌金店销售张某并加了对方微信。2022年7月底,张某联系刘女士,说8月1日在他这里购买黄金可以获得每克减80元的机会。“我一般都是去店里买黄金的,但张某说他现在被派到外地做经理开新店,黄金只能在外地寄给我。”出于对张某的信任,刘女士从微信上转账1万多元向张某购买金饰。
但付款后张某却以“店里忙”“忘记了”等各种理由拖延发货,在刘女士的催促下,张某终于在一个月后向她寄了快递,等刘女士收到包裹,发现张某只寄了个空盒子。
“我2021年就从金店离职了,之后没有工作。那天我看朋友圈里刘女士在一个黄金活动广告下面咨询,就想以帮她买黄金为由,让她把钱给我,这样我就有钱花了。”张某到案后交代。而收到钱款后,张某经不住刘女士催促,只能在购物网站上买了个黄金空盒子寄给她。
虹口区检察院审理本案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本案后,也以诈骗罪对张某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黄金作为“避险资产”一直广受青睐,但购买黄金也当注意规避风险,应当尽量选择线下专柜或银行购买,同时要求售方在发票上明确所购足金饰品的黄金含量。像刘女士一样,未看到实物就选择和个人私下交易,非常容易上当受骗。